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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防护用品国家标准(劳动防护用品国家标准规范)

2024-12-0413

各单位应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什么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

1、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不符合要求的不准提供。《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已经2005年7月8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5年9月1日起施行。

2、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与使用规定 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 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是生产经营单位的法定责任。《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第十四条明确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按照《劳动防护用品选用规定》(GB11651)及国家相关标准,为从业人员配备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3、第十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安排用于配备劳动防护用品的专项经费。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以货币或者其他物品替代应当按规定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第十六条 生产经营单位为从业人员提供的劳动防护用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不得超过使用期限。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督促、教育从业人员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4、实践中需要注意的是,生产经营单位必须把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到从业人员手中,不得以货币或者其他物品替代劳动防护用品。

5、综上所述:安全生产法第45条要求生产经营单位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正确佩戴和使用。这一规定对于保障从业人员的人身安全和健康具有重要意义。生产经营单位应认真履行相关责任,确保安全生产法的贯彻落实,为从业人员创造一个安全、健康的工作环境。

6、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与使用的规定 (一)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 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是生产经营单位的法定义务,《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第十四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劳动防护用品选用规定》(GB11651)和国家颁发的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以及有关规定,为从业人员配备劳动防护用品。

谁能提供国家经贸委2000年发布的《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谢谢

《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是由国家经贸委于2000年发布的,旨在指导用人单位合理配备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以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确保安全生产。

本标准规定的劳动防护用品,是指在劳动过程中为保护劳动者的安全和健康,由用人单位提供的必需物品。用人单位应指导、督促劳动者在作业时正确使用。国家对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实施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用人单位采购、发放和使用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必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和安全鉴定证。

号文件现在还没有作废,现在还在用,具体要替代的文件应该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发布。2003年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被撤掉留,其职能分别整合到新设立的国资委、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商务部等部门。

用品发放标准,国家有相关法律和规定吗

1、劳动防护用品必须供应实物,禁止折合现金发放或以发放之名发放福利物品。

2、劳保用品发放标准和管理办法如下:不得擅自扩大、缩小发放范围或折合现金发放。发放给职工使用的劳动防护用品,必须是经国家或省劳动行政部门批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生产单位和取得省劳动行政部门认可的劳动防护用品定点经营单位销售的安全合格产品;严禁采购、发放、使用假冒伪劣产品。

3、法律分析:根据工作性质和劳动保护的需要,配发必备的劳保用品,以保护员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不同岗位、不同工种和不同的劳动条件配发不同标准的劳保用品。从事混合作业和多工种作业人员,以主要作业“标准”配发劳保用品,不能同时享受“双重标准”待遇。

4、二)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标准及使用年限。(三)劳动保护用品的种类:工作服、防寒服、反光背心、雨衣、雨鞋、安全帽、劳动保护手套、电工鞋。

5、国家对劳保用品的管理规定及发放标准如下:国家对于劳保用品的管理规定 劳保用品的分类与管理原则 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规,企业需根据岗位风险和工作需要,为员工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